EB-5 投资移民项目
创立于 1990 年,EB-5 投资移民项目旨在为外国公民提供通过投资能为美国创造经济增长和就 业的商业性企业以获得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机会。
EB-5 签证流程允许投资人凭借 EB-5 签证和临时绿卡在美国居留两年。
投资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权在美国自由地生活、学习和工作。 此外,投资人的子女享有与其他
美国公民相同的教育和就业机会。
优势
- 配偶和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有资格共同申请
- 在持有绿卡五年后,投资者和他们的家人将有资格申请公民身份
- 投资人可以自由选择在美国的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
- 拥有在公立和私立机构接受享誉盛名的教育的机会
投资要求
申请EB-5签证的主要要求为对新的商业性企业进行最少80万美元的投资,并且雇用至少10名全职美国员工。
新的商业性企业可以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普通企业)、控股公司、合
资企业、公司、商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以上所提到的企业可以是公有也可以是私有的。
有两种投资选项:
- 区域中心投资; 或
- 直接商业投资。
对区域中心投资 80 万美元,这些区域中心是政府批准的目标就业区 (TEA) 项目,位于就业水
平较低的农村地区。 投资必须创造直接或间接的就业岗位。 间接创造就业包括因企业活动而 产生的就业机会。
流程&时间表
2-3个月
- 尽职调查:投资和资金来
- 选定投资项目
- 提供资金来源文件
- 完成投资
24-36个月
I-526/E Processing
I-526/E 处理中
提交移民申请表,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申请美国移民身份。
必须包括投资项目和投资者的财务信息才能确认资质。
I-526/E 申请获批并签发
符合一定要求后,投资人和符合条件的受抚养人可进入美国。
3-6个月
如果居住在美国,投资者需提交 I-485文件调整身份状态
或者
如果居住在美国境外,投资者需要提交DS-260文件以在其居住国家的美国领事馆安排面试。
入境美国
21个月 + 3个月
Conditional Green Card (21)
临时绿卡(21)
入境后,投资人及其受抚养人被视为有条件的永久居民,有权在美国生活和工作两年。
I-829 提交 (3)
在临时绿卡到期日前的3个月内,投资者必须提交表格I-829;以及一份要求取消限制条件并证明投资和创造就业要求已达标的申请书。
完成两年有条件的居留
24-36个月
I-829 Processing
I-829 处理中
美国移民局确认收到 I-829 申请并开始处理申请。
I-829 申请获批并签发
经批准后,投资人及其受抚养人将获得 10 年期绿卡,成为无限制条件的永久居民。